三、實施績效檢核管理

採取多重檢核模式,以有效管控各計畫執行進度與品質。

(一)承辦處室自我檢核

  1. 各子計畫承辦處室各自研擬執行期程,由教務處制訂進度控管表。
  2. 各計畫結束前一個月由承辦組長開始進行自我檢核,每週回報檢核進度至確實完成為止。

(二)校內教師協助檢核

邀請參與教師依據檢核表逐項進行檢核,即時提供具體建議給承辦處室。

(三)召開會議共同檢核

  1. 教務處彙整各計畫檢核之量化與質化結果,適時召開檢討會議,進行執行流程、執行進度及執行成果之檢核,並研議因應調整策略。
  2. 期末提出完整檢核報告,俾利有效解決問題並持續優質化方案之推動。

(四)校外會議促進內省

依教育部規劃之時程,參加校際觀摩交流活動,分享各校優點,就執行問題互相切磋討論解決方式,供校內檢討省思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