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學生家長會志工組織運作辦法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志工組織運作辦法

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2年9月27日代表大會提案通過修正

105年10月15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2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條、本志工組織運作辦法依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二十二條訂定之。

第二條、本校志工組織定名為 『臺北市大直高中志工服務隊』(以下簡稱本隊)。

第三條、本隊以促使社區家長利用閒暇參與學生教育行動,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崇高理念,並協助學校推動校務為宗旨。

文章類別: 

家長會議事規則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議事規則

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6年10月6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壹.提案

         一.  一般提案應先經主席徵求一人以上之附議後成立。

         二.     章程修正案應先經三人以上提案以書面向主席提出。

貳.表決

      會員代表大會之開會及決議依臺北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九條、第三章及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參.發言

文章類別: 

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

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

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51338號令修正發布

 

第  一  條    本準則依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國小、國中、高中及高職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家長會),應分別為本市國小、國中、高中及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之會員

              。

 

第  三  條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分別當選班級學生家長代表,視為本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之同一人。

 

文章類別: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

九十一年十月七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九十一年十二月四日第二次家長委員會修正通過

97年12月1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09737506500號函)

98年12月16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09839176700號函)

105年10月15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8年4月17日第三次家長委員會修正通過

108年9月21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2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文章類別: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財務處理辦法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財務處理辦法

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98年12月16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09839176700號函)

102年11月13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10239320200號函)

103年10月17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5年10月15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8年9月21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2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文章類別: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

 

九十一年十月七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九十五年十月十六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九十七年十月四日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九十七年十二月一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09737506500號函)
102年11月13日教育局來函修正(北市教中字第10239320200號函)
103年10月17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5年10月15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09年09月19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2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2年9月16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文章類別: